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研[2021]46号,按照 《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(2015)版》和《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(暂行)》办法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评分、评审委员会审核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-15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反映情况。电话:0351-6111038,邮箱:tmxy6111038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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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11日